在职博士是中国博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位教育来说,博士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根据博士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不同,在一般情况下,需要根据学科特点及工作需要制定具体的培养方案。在职博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职博士是一种与普通博士有较大区别的学位教育形式(在职博士),它一般包含4个专业方向: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学与继续教育。它一般有以下特点:1、培养目标:博士学位人才应该具备高层次的知识和能力;2、培养要求:博士生课程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3、培养方式:以在职研修为主;4、学习方式:以课堂教学为主(课程安排较紧凑);5、学位授予权必须由有博士学术头衔和学位证书的人员才能授予。
一、培养人才
博士生的培养目标,必须以解决社会发展中所涉及的各领域面临最紧迫、最迫切的问题为中心。只有在广泛深入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理论的系统学习,使学员掌握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一定学术方法和基本理论,并具备一定科学研究实践能力,才能真正达到学位论文的学术要求。具体来讲,在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员对学科前沿和热点问题的探究能力;在研究中要注重培养学生对科学、人文方面前沿研究进展和重大问题解决的综合能力;在学术报告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治学态度和创新精神;在科研项目中要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总之,只要达到以上各方面考核标准,通过相应考试,就可以获得学位。
二、考试内容
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各校考试内容及形式见各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复试面试。考核合格者,由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在职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并予以通报表彰。复试面试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各校自行确定。
三、报考要求
1.学术要求:必须是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在职专业人士;申请攻读博士点需完成规定的课程;申请博士学位须获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认可及批准书;已取得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管理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员,可免试申请博士学位;2.学位要求:申请者应根据自己的专业需求,提出自己对于博士学历水平提高、知识层次提升以及其他各方面要求。3.招生条件:参加招生考试时须为具有相当专业水平或较大发展潜力并有硕士生导师指导、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和独立进行科研工作能力的人员,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具有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也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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